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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肅省蘭州市近日出臺《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》,并將于9月11日施行。該《若干措施》明確,自9月1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,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并繳納購房契稅的,由市、縣、區財政部門按照繳稅總額的50%給予補貼。該《措施》共包括17條。在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方面,取消了商品住房售銷方面的行政性限制措施,將取消房屋取得《不動產權證書》滿三年方可上市交易的限制措施;同時還將取消現行的限購措施。
(文章來源:第一財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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